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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0 14: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校行字〔2025〕3号)

 各单位:

《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经2024年12月3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淮北师范大学

2025年1月6日

 

 

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加大开放共享力度,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科技部等三部委制定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以及《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与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基础〔2022〕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大型仪器设备为单台(套)价值在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单台(套)价格虽不足30万元,但属于国家明确规定为精密、稀缺的设备,或具有通用性高、性能良好且可提供对外服务的仪器设备,均可纳入开放共享范围。开放共享是指管理单位将大型仪器设备向校内师生和校外单位开放服务,用于教学、科研及技术开发的行为。

第三条“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 是支撑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和服务的平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向校内外用户提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信息查询、预约使用和数据收集统计等服务,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接“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工作。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归口管理部门,分析测试中心负责具体测试服务工作。

第五条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制定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制度,建设共享平台,合理配置专职管理技术人员,审核聘用兼职管理人员,开展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测试服务等工作。

第六条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过程中,分析测试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的维护与运行管理。

2.负责大型仪器使用预约审核、接样测试、运行登记、经费结算工作,为用户提供可靠的分析测试结果。

3.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相关信息统计与上报工作。

第三章  开放共享管理

第七条  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学校建立“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将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纳入网络平台统一管理,优先保障学校科研、教学任务,积极面向校外开放使用。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按以下基本流程进行:

1.用户通过“大型仪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申请注册。

2.测试前,须通过共享管理平台预约。

3.预约审核通过后,及时与管理员联系,完成送样、测试工作。

4.在使用仪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实验室的环境和卫生,测试结束后,设备管理员须做好使用记录登记。

5.预约申请受理后,多次无故取消测试,申请人将被限制测试服务次数。

6.不得无故拒绝预约测试申请;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变更或减免测试费。

第八条 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用户准入制度。对于校内用户,分析测试中心授权管理员负责培训工作。校内用户在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操作规范培训后,可在管理员同意下自主上机操作。

第四章  开放共享资金管理

第九条 收费原则:

1.凡纳入共享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均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收取费用。学校财务处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用资金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用于分析测试服务相关工作。

2.凡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有统一定价的,按统一定价收费;没有统一定价的,由分析测试中心参照其他单位收费标准,综合考虑设备折旧费、实验耗材费和技术服务费等,制订收费标准,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3.收费标准可依据物价变动情况定期调整。

4.本校师生按照教学计划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不收取测试费。本校教职工因科研工作需要及校外用户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测试费。校内用户暂时无科研经费的,可申请延缓缴费,由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批准后,暂缓缴费。

5.校内外服务收费实行差异化价格。

第十条 收费方式

1.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取的费用,统一称为“测试费”,包括以下三项:(1)常规耗材费(占30%);(2)仪器设备维护运行费(占20%);(3)技术服务费(占50%)。测试时,根据以上三项实际发生情况收取费用。

2.特殊耗材费(价值较大或非常规实验耗材)原则上用户自行购买,需统一购买的另行缴费。

  3.费用收取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根据年度维护运行费和测试样本数核定每台大型仪器设备测试成本价。对于成本价低于收费标准的,按照成本价收费。

4.设备管理员根据收费标准(见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核算用户的相关测试费用,按年度结算。

第十一条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金的使用

1.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金的20%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筹管理使用;80%分配给共享仪器设备管理单位。

2.测试费中“技术服务费”为兼职管理员(见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兼职管理员管理办法)的劳务费,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核实,报人事处批准后,从共享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分配的测试费中列支。

3.结余资金用于大型仪器设备及“大型仪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等。

第五章  绩效考评

 第十二条 学校将对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包括“人员配备、设备状况、使用记录、规章制度、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效益考核、机时利用、环境卫生、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及共用共享”等。

第十三条 严禁将大型仪器设备闲置或独占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校行字〔2017〕67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

 

序号

仪器名

测试项目

校外收费

(元/样)

校内收费

(元/样)

备注

1

X射线衍射仪

图谱扫描

100

30


2

高分辨X-射线衍射仪

常温粉末图谱扫描

100

30


薄膜测试

150

45


变温测试

150

45


3

X-射线单晶衍射仪

晶胞参数计算

100

30


晶体衍射数据收集

300

100


4

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普通共聚焦成像

200元/小时

50元/小时


5

同步热分析仪

室温~1000

100

30

按每分钟升温20℃测量。若降低升温速度,每增加1小时,加收30元。对坩埚有损坏的样品,每个坩埚3元

室温~1300

200

60

室温~1450

250

75

C、H、N、S

200

60

O

200

60

Cl

250

75

6

核磁共振波谱仪600MHz

液体-1H、19F、31P、11B

200

60

自配自动费用*20%;碳谱增加扫描时间另外收费。

液体-13C

300

90

Cosy、nosy、hmbc、hsqc等二维

500

150

7

原子力显微镜

晶体的形貌和生长过程

200/小时

60/小时


8

扫描电子显微镜

样品表面/断面形貌及微区成分分析

SEM 150(5张照片以内);EDS 100

SEM 24(5张照片以内);EDS 24


9

纳米粒度及Zeta电位分析仪

粒度

100

30


电位

100

30


10

材料微波性能测试系统

电磁参数(介电常数/磁导率实部和虚部)

200

60


11

梯度温度偏光显微镜

球晶的生长过程及形貌

200

60


12

流变仪

测橡胶,塑料等的流变行为

300

90


13

低温变温电磁性能测试系统

低温电学性能

100

30


14

差示扫描量热仪(DSC)

多相共混聚合物的熔融温度和结晶温度

200

60


15

透射电子显微镜

形貌观察

100(5张照片)

30(5张照片)


能谱

100

30

电子衍射

100

30

高分辨

100

30

16

X射线光电能谱仪

常规光电子能谱分析

200元(5个元素以内含C)

60(5个元素以内含C)


常规原位分析

200

60

光电子能谱深度刻蚀剖析

300 元/刻蚀/样

90

17

扫描电子显微镜系统

微区形貌、微区结构、微区成分、粒径等

150(5张照片以内)

24(5张照片以内)


能谱测试

150

24

18

高分辨质谱仪

有机化合物分子量

100/

20/

耗材自备

19

正向高效液相色谱

有机手性化合物的测定

60/小时

20/小时

耗材自备

20

反向高效液相色谱

大极性化合物的分离

60/小时

20/小时

耗材自备

21

气相色谱仪

气相色谱测试

50/

10/

耗材自备

22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测试

100/

20/

耗材自备

23

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

单线态氧自由基,超氧自由基,羟基自由基、碳自由基

120/

20/

耗材自备

24

凝胶色谱仪

聚合物测相对分子量

100/小时

20/小时

耗材自备

25

精细谱仪

X射线吸收精细结构谱图、

原位XAFS测试

800/样,样品限时半小时,超出时间每十分钟加收50元

50/样,样品限时半小时,超出时间每十分钟加收10元

耗材自备

26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紫外可见吸收谱

50/

10/

耗材自备

27

荧光光谱仪

激发谱、发射谱、荧光强度和量子产率

50/

10/

耗材自备

28

手套箱

无水无氧反应

40/小时,不足半小时按照20元/半小时,超过半小时未到1个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20/小时,不足半小时按照10元/半小时,超过半小时未到1个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耗材自备

29

自动旋光仪

旋光度

6/

30/

耗材自备








 

备注:根据测试要求对样品进行加工处理,另行收费;加急测试另收50元/次。

 

 

 

 

 

 

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兼职管理员管理办法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设备,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兼职管理员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析测试中心的管理,完成中心安排的各项任务,有相对固定的时间开展测试工作。

2.专业知识扎实,熟悉所管仪器设备的原理、构造、性能及维护方法等,并能熟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

3.具有服务意识,待人热情,能热心为教学、科研服务。收到测试样品后能按照预约时间及时开展测试工作,认真完成测试任务。

第二条 兼职管理员职责

1.协助分析测试中心,完整地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订货合同、说明书、验收报告、设备卡片、操作规程、实验记录、保养和维修记录等)。

2.及时登陆“大型仪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 完善和更新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服务信息。

3.认真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确保大型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4.按照《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为用户核算相关测试费用。

5.不得无故拒绝已成功预约用户的送检,及时为用户测样。严格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被测样品的背景和实验数据。严禁私自收样测试,杜绝人情测试。

6.协助分析测试中心对相关用户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监督相关用户上机操作。

7.协助采购所管大型仪器设备测试需要的零配件及实验耗材。

8.大型仪器设备一律不准自行拆卸或非正常使用。实验室的一切物品严禁私自外借,如工作需要必须外借时,应履行相关手续。

9.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负责实验室安全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

第三条 兼职管理员待遇

1.优先使用所管大型仪器设备。

2.享有所管大型仪器设备240机时/年的免费使用。

3.兼职管理员的劳务费,从共享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分配的测试费中列支

第四条 兼职管理员聘用程序

1.本校教职工或者经导师同意的研究生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大型仪器设备兼职管理员,填写淮北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设备兼职管理员申请表”。

2.学院提出推荐意见。

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评议后聘用,签署聘用协议。

4.兼职管理员是教职工的,聘用期原则上三年;兼职管理员是研究生的,聘用期原则上一年。考核优秀者可续聘,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兼职管理员的,可提前予以解聘。

 淮北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印发                



终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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