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2学期 实验室工作期中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和完善实验室管理工作,确保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要求,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4月11日至4月27日,各学院组织自查; 5月7日至5月13日,学校组织集中检查。
二、检查对象
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体育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教育学院、文科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中心。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2、教师常规实验教学材料。
3、学院领导、督导员、同行教师实验课听课情况。
4、实验室A、B类开放立项材料及各开放项目进展情况。
5、仪器设备的帐物卡相符率、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
6、大型仪器设备资料完备、日常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
7、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8、《各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安排》(教务字【2018】9号)要求的实验教学文件及实验教学材料的归档情况。
四、检查方式
1 、院级自查
学院成立院级期中教学检查组,针对上述检查内容逐项认真检查,并将各项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备查)。请各学院于2018年5月4日前将自查报告(要求涵盖但不限于检查内容的8个方面)的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2 、校级检查
学校成立实验室工作期中检查专家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检查。
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自查,并通过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稳步推进我校实验室管理工作,确保实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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