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2010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申报工作,把有限的设备购置费使用好,切实解决教学、科研和办公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现将设备购置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设备购置计划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
2.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申报若干个项目,每一个项目应能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3. 各单位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编号。
4. 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的经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的经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
5. 单价≥10万元的仪器设备属贵重仪器设备,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需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其他设备购置项目填写《一般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并附设备清单。上述表格请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6. 一般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和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的填写要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表和论证报告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7. 申报截止时间: 2010年5月7日17时。
联系人:张续 电话:380366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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