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下)平台建设及财政拨款的专项经费设备购置计划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2年支出预算执行计划的通知》(皖教财函[2012]20号)文件和校财务处《关于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平台建设及财政拨款的专项经费用于设备购置的,必须办理统一招标采购手续,并在省教育厅要求的时限内报销完毕。特将下学期平台建设及财政拨款的专项经费设备购置计划申报时间提前为7月3日至7月8日。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类专项资金中平台建设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校行字[2009]51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及设备清单(请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平台建设费设备购置计划申报相关表格”);财政拨款的专项经费设备购置项目请填写《一般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并附设备清单。单价≥10万元的仪器设备属贵重仪器设备,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需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请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
各单位审核后分别汇总(含设备清单汇总表),于7月8日下午17点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电子档1份,纸质档1份),逾期不再受理。
使用平台建设及专项经费购置设备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统一招标采购,否则不予办理验收、报销手续!
谢谢合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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