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中心(室)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关于开展实验室中心(室)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学院、各实验室中心(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学生、教师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决定2015年8月30日-9月2日在全校实验室中心(室)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隐患排查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漏洞。
一、安全排查的主要内容
1. 水电安全: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隐患;
2. 仪器设备安全: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和使用操作中的安全隐患(含危险设施);危险设施包括放射性装置、强电设备、高温高压设备、气体钢瓶、机械加工类设备;
3. 危险品安全:危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物细菌、医学病毒、放射源等)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4.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
5. 实验室安全设施:包括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等;
6. 实验室内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二、安全隐患排查时间及程序
1.2015.8.30-9.2,学院(实验中心)自查。汇总填写《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
2.对每个安全隐患点,务必提供现状全景照片一张,力求清晰,体现效果(电子版,在发送时请注明实验室地址及拍摄日期);
3.《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5.9.2下午5点前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和安全隐患点全景照片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吕振收。电话3662、3665。
4.于此同时(2015.8.30-9.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到相关实验中心(室)抽查。
附件:
《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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