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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7 14:06:09 浏览次数: 【字体:

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设备字〔2020〕7号

 

关于做好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近日学校已通过招标程序,确定由具备资质的合肥和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

为有效落实《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校行字[2019]53号)和《2020年安徽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皖教秘思政[2020]34号),经与处置单位沟通,近期将开展首次实验室废物处置和转运工作。为有效组织实验室废物处置相关工作,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处置过程安全有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单位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处置范围

因开展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需要,多年积累的过期化学品以及新产生的各类实验室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室废液、报废试剂空瓶、报废化学试剂、未知类报废化学试剂或剧毒类报废化学试剂等。

三、时间安排

经与处置单位沟通,拟安排技术人员到校,于6月15日起开展实验室废物分类分拣、粘贴标签等各项准备工作,按淮北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完成转运备案手续后,力争6月底前完成首次实验室危险废物转运。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主管领导应做好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对各实验室、科研室、化学品储存柜等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彻底消除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隐患,将所有待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存放等待处置。

2、各单位应由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全程配合处置单位技术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对本单位待处置的实验室危险废物按类别做好统计,填写附件《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审批表》,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转移交接前,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转移交接时,处置负责人应全程在本单位现场指挥协调,确保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安全有序。

3、如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标注为剧毒的实验室危险废物,应在《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审批表》中备注名称和成分,交付校化学品库管理人员妥善存储于剧毒柜内,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与处置单位沟通处置事宜。

4、各单位应加强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应急处置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安全有序完成。相关工作事项可联系实验室管理科于老师、周老师,电话3803662。

 

 

附件: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审批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15日

主题词:实验室 废物 处置工作 通知

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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