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和流向信息登记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皖公通[2017]38号)要求,请各学院(单位)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标注为剧毒的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立即开展专项排查,于2017年6月7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贵学院(单位)现有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盖章的纸质版、电子版)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今后,各相关学院(单位)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在购买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后3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李双科长,电话3803662)
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5.31
用户登录